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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海淀区民非组织新注册办理流程
申请设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流程
1.提交材料
①申请报告
②业务主管单位审件或执业
③场所使用证明(产权证或租赁合同)
④审计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,或资信证明(适用个体)
⑤章程草案(登记经办人员同意应在章程上加盖“核准章”并附“章程核准通知书”均一式三份)

⑥举办单位和拟任负责人情况;举办者为社团的应出具社团登记证及会长签字复印件;为企业的应出具营业执照和负责人签字复印件;负责人履历证明由所在单位部门或人才机构出具
注意①根据举办者资产情况可登记法人、个体,合伙三种形式
②一个自然人出资并且担任负责人的只能作个体登记;不担任负责人的可作法人登记
③企业、社团和其他力量单独举办或个人联办
的只能作法人登记
④教育类只能作法人登记

2.表格填报(一式三份)并及时提交登记管理
①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申请表
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登记表
③章程核准表
④内设机构备案表
⑤备案表(待公章领回后补交)
⑥帐户备案表(待后补交)
3.登记收到所有效后60日内作出答复。如准予登记,出具“登记批准通知书”
三、办理相关阶段
1.到登记“登记批准通知书”,缴纳公告费
2.凭“登记批准通知书”到代码办理代码
3. 携代码证到登记登记证书(正副本)
4.携登记证书和登记介绍信到
5.到物委核定收费项目、收费标准,到税务部门申领税务.

第五条,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门是本级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(以下简称登记管理)。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的有关部门、或者县级以上地方各级的组织。是有关行业、业务范围内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(以下简称业务主管单位),法律、法规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管理另有规定的。依照有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执行,第二章管辖。第六条。登记管理负责同级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。第七条,登记管理、业务主管单位与其管辖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住所不在一地的。
(三)场所使用权证明;,(四)验资报告;,(五)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、明;,(六)章程草案,第十条。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章程应当包括下列事项,(一)名称、住所;。(二)宗旨和业务范围;。(三)组织管理制度;。(四)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产生、罢免的程序;。(五)资产管理和使用的原则;,(六)章程的修改程序;,(七)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;,(八)需要由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。第十一条。登记管理应当自收到登记申请的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登记管理不予登记。
民办非企业单位盈利不能分配给股东。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盈余和清算后的剩余财产则不能用于公益事业,不得在成员中分配,民办非企业单位其宗旨是向提供公益服务。通过自身的服务活动,促进的进步与发展。其目的不是为了营利,公益性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大特征,也正因为如此,才会在税收等方面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实行一些特殊的减免政策,民办非企业单位在从事服务活动的中。可以根据的规定收取合理的费用,以确保成本,略有盈余,这对于维持其生存和发展是非常必要的,民办非企业单位的非营利性特点,理解为不以营利为目的。如民办学校其宗旨应该是弥补教育力量的不足。







